市直各学校(园)、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教育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
新余市教育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两个率先,一个努力”和跻身全省经济发展“第一梯队序列”步伐,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江西亚中心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市教育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市开展创业服务年的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进一步增强教育战线广大党员干部的创业意识、创新意识、创优意识,切实把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服务创业、富民兴市的各个环节上,以更好的作风、更高的效率、更优的环境、更完善的服务,为推动全市创业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人力资源保障。
二、活动时间与范围
活动时间贯穿2010年全年。活动对象包括:市直各学校(园)、局机关各科室(含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活动内容
㈠解放思想,激发活力,增强创业服务的推动力。
1.开展解放思想的大学习大讨论。在全局机关干部中开展以推进“服务创业、富民兴市”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把解放思想贯穿到创业服务的具体实践中,与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中心的工作重点较好地结合起来,抓好人员、时间、内容的三落实,以思想的进一步解放推动各项事业的大发展。(责任科室:政教科)
2.建立健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继续抓好《新余市教育局机关服务六项制度》、《新余市教育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十做到”》、《新余市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制》等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制度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确保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常抓长效,一以贯之。(责任科室:监察室)
3.处理有关损害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行政败诉、造成损失、行为不廉、形象不佳等行为,依据《新余市行政问责办法》开展行政问责;对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行为和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清除影响创业服务环境的“害群之马”,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责任科室:监察室)
4.坚持不懈开展中小学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落实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规定,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帮困助学力度,绝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促进教育行风进一步好转。(责任科室:监察室、办公室、督导室)
㈡优化环境,加强监督,为实施创业服务提供战略平台。
5.以提升素质为重点,切实增强教育工作者的创业服务意识。把创业服务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教学内容,切实做好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管理干部队伍“两支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发展能力。(责任科室:职成科、教育工会)
6.切实做好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要把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教育行政职能的重要突破口,对按规定保留的审批事项,尽量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除学校设置等重大问题和有固定审批时效的事项除外,一般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事项随到随办,及时办结。实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追究谁”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到各科室。(责任科室:社管处)
7.规范教育系统基建工程与设备采购的招投标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加强对“四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强化招投标的监控,努力打造公平、廉政、高效的招投标平台,促进教育发展和廉政建设。(责任科室:监察室、办公室)
8.加大对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的监管,推进教育公平。严格执行《新余市“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监督办法》、《新余市重点工程建设廉政预警办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监督措施。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不正之风。加大对教育系统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等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廉政预警,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保证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顺利推进。(责任科室:监察室、办公室)
㈢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推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9.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继续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为全市考入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政府资助金。(责任科室:职成科、办公室)
10.推行中招制度改革。优质高中均衡生招生指标向农村学校倾斜扩大到30%,起点超过省里规定的20%要求。落实市政府规定的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女家庭子女中考加15分、独生儿子加10分和现役军人子女加20分的优惠政策。(责任科室:基教科)
11.积极推进城区网点规划。县(区)按照“高中学校向城区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小学、幼儿园向乡镇所在地集中,教学点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开展农村学校网点布局调整。根据城区学校发展需求,市教育局与市规划局合作,制定城区学校网点布局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新建、改建、扩建学校力度,逐步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责任科室:办公室、基教科)
12.深入推进结对帮扶的扶持力度。在市一中、市四中分别与市二中、市五中进行“手拉手”,新钢一小、长青小学分别托管市暨阳学校、市明志小学的基础上,努力提升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教育水平;市一中与市十六中、市暨阳学校与梅园小学开展联合办学,市一中已安排一名副校长到市十六中任校长,指导、帮助经济开发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继续开展“全市城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开放月”活动。城区学校结对帮扶农村学校,安排城区学校教师参与农村学校支教工作。(责任科室:基教科、人事科、教科所)
13.全力推进农村教育。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建设,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实施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农村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示范县工作。启动农村中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工程,力争农村中学分组实验普及率达90%以上。坚持开展“三个一”(每一个县处级单位帮扶一所农村薄弱学校,城区每一所学校帮扶两所农村学校,一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干部资助一位贫困学生)活动。积极探索城乡学校联合办学模式。(责任科室:基教科、办公室、电教馆、装备站)
㈣完善服务,校企合作,全力服务经济开发区企业发展
14.精心筹措,优先解决企业外籍员工子女上学。支持并指导经济开发区在赛维欧洲城新建一所双语幼儿园和一所九年一贯制实验学校,满足赛维高管、外籍员工和其他企业高管子女入园和入学需求。小学阶段,愿意到市直学校就读的外籍员工子女,安排在暨阳学校、长青小学两所学校就读,施行双语小班化教学。中学阶段,愿意到市直学校就读的外籍员工子女,安排在市一中、市四中就读,实施双语教学。(责任科室:基教科)
15.做强师资,为开发区企业员工子女提供优质教学服务。通过“请进来,送出去”,加强外语教师队伍建设。利用市直教育系统的师资优势,由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组成专家招聘指导组,指导经济开发区学校教师的招聘,为高素质、高水平教师的准入把关。与开发区学校实行“教师互派”交流和实行校长“上挂下派”制度。从2009年到2011年,开发区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年轻教师到市直优质学校上岗学习一年,同时,市直优质学校选派同等数量的骨干教师到开发区学校支教一年。每年安排几名学校副校长到市直优质学校挂职锻炼,同时,市直优质学校下派同等数量的优秀副校长到开发区学校挂职锻炼。(责任科室:人事科、教所科、职成科)
16.政策倾斜,解决开发区企业员工子女入学后顾之忧。投资金额达1000万元的企业投资者及高级管理人员,光伏企业投资者及中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在新余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享受城区居民子女入学同等待遇,免收借读费,可自愿选择学校就读,允许在本市报名参加中考;投资金额达200万元的企业投资者,子女在新余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享受城区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免收借读费,由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学;符合余府办字[2004]36号文件规定的、在开发区企业务工人员子女,在新余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享受城区居民子女入学同等待遇,免收借读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生源情况安排学校入学。(责任科室:基教科)
17.校企合作,全力为开发区企业培养针对性人才。推进职业院校课程在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形式等方面结合企业要求进行改革,会合有关部门选派一批职业院校校长到工业园区企业挂职,同时选派一批企业管理人员到职业学校挂职,积极选聘企业技术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建立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习制度。继续推进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模式,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到园区企业就业,实现校企之间的良性互动。
18.加大政策扶持,全力支持培养企业人才的院校。根据《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余府发〔2008〕24号)规定,“从2008年起,所有新余籍初、高中毕业生就读我市职业院校,学费由市、县(区)政府补助。”学生入学时,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全部推荐到我市开发区企业就业。根据《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余府发〔2008〕24号)规定,“政府每年拿出100万元作为民办职业院校贷款贴息,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民办职业教育加快发展。”贷款贴息全部用于与光伏企业对接紧密、培养人才多的职业院校。(责任科室:职成科)
四、工作方法与步骤
整个活动分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㈠学习动员阶段(2010年1月4日-2月28日)
召开全局动员大会,对全局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教育实际,着眼本系统影响创业投资、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制定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省、市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通过学习动员,进一步明确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充分认识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搞好创业服务年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营造人人服务创业、处处和谐创业、事事高效创业的良好氛围。
㈡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3月1日-10月31日
组织实施阶段事关整个活动的成效,重点工作的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主动联系、精心组织、加强督促,并结合实际,制定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㈢总结考评阶段(2010年11月1日-12月31日)
考核创业服务年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重点围绕活动内容与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科学的、量化的、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对各科室进行考核。活动结束时,对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组织召开创业服务年活动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五、活动组织与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主要领导统一指挥、分管领导齐抓共管、责任科室各负其责、职能科室密切配合、全体干部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建立创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2.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充分认识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推进活动开展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创业服务年活动总体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各责任科室要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并结合工作实际、结合科室职能、结合活动分工,精心制定每个项目推进的具体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既要明确分工更要体现密切配合,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进度到月、时间到天,要处理好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把创业服务年活动始终放在突出的位置。
3.强化责任,开展督查。活动领导小组将建立工作协调会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各责任科室履行职责和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协助抓好创业服务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监察室加强对日常监督检查的指导,严肃查处影响创业环境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定期通报。政工科将服务创业作为干部评价考核的内容之一,注重在创业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办公室要组织宣传全市教育系统创业服务年的成果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创业服务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其它各科室要充分发挥自身工作的优势和职能作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积极服务创业,形成工作的强大合力。
4.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加强活动的宣传工作,在《新余教育信息》、教育城域网站等开设专栏、论坛等,并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总结和推广创业服务年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反面典型,适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曝光和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