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教(文)体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园),各民办院校: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气,进一步激励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推荐评选“新余市优秀教师”、“新余市先进教育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五年以上,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其中“新余市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新余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校长、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新余市优秀教师”和“新余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三、评选方法及工作要求
㈠评选方法
1.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县(区)教体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根据分配名额负责本地区的推荐上报工作;市直各学校、各民办院校由学校提名推荐,报市教育局评选。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严格考核,公开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严格评选程序。对推荐的人员要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
㈡工作要求
1.人选的推荐和评选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和学校倾斜。要充分考虑长期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班主任、任课教师等人员,并使之在推荐人选中占有一定比例。有违反《新余市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的教师,不能作为推荐表彰对象。
2.推荐人选的评选要特别注重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等方面的实际贡献。
四、推荐名额
2010年我市拟表彰“新余市优秀教师”30名、“新余市先进教育工作者”20名。(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五、申报材料和时限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区)和市直各学校、各民办院校于2010年7月20日前报送下列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新余市优秀教师登记表》;
2.《新余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登记表》;
3.2010年评选推荐工作总结,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等。
上述所有文字材料均要求一式2份,并报电子文档。文件一律存为WORD文档。
附件:
1、推荐名额分配表
2、新余市优秀教师登记表
3、新余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登记表
二?一?年七月七日
附件1:
新余市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
分 配 表
|
单 位 |
优秀教师 |
先进教育工作者 |
|
分宜县 |
4 |
3 |
|
渝水区 |
6 |
5 |
|
仙女湖区 |
|
1 |
|
经济开发区 |
1 |
1 |
|
仰天岗区 |
1 |
|
|
民办学校 |
6 |
2 |
|
局机关 |
|
2 |
|
市直学校 |
12 |
6 |
|
合计 |
30 |
20 |
附件2:
姓名
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籍贯 |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
|
政治
面貌 |
|
工作
单位 |
|
职务
|
|
|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称号
|
|
|
简
历
|
|
|
单
位
意
见
|
年 月 日 |
|
县区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
年 月 日 |
|
市
教
育
局
意
见
|
年 月 日 |
附件3:
姓名
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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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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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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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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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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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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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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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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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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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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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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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县区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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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市
教
育
局
意
见
|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