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教体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和新学年开学工作的通知》(余教基字〔2010〕21号)安排,我市已于7月3日放暑假,并且规定任何学校除即将进入高三的年级外,任何年级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近日来,陆续接到学生及家长举报,反映有的学校置政策规定于不顾,剥夺师生休息时间,违规补课。7月5日—8日,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到各学校实地调查,查实市三中、市四中两所学校组织初二升初三学生集体补课。两所学校的补课行为严重违反了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为了严肃纪律,市教育局决定,责令市三中、市四中立即停止补课,并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各地各学校要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以此为鉴,严格遵守省教育厅制定的除即将进入高三的年级外其它任何年级不得补课的规定,坚决杜绝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二0一0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