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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启动
来源:新余日报
作者:杨小宝
发表时间:2010/03/04
  近日,我市开展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此次认定的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六类。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须符合思想品德、学历、教育教学能力等条件,并通过考试、体检和普通话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经认定、公示后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间为2月25日至3月25日;在江西省内申请教师资格者,3月29日至4月30日期间,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报名。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市教育局认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做好服务工作,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和信箱,对群众的咨询、举报也将及时回复,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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