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教育文化事业的持续投入,让群众从中获得了不小的实惠。记者昨日从统计调查部门获悉,我市农村居民在教育文化费用支出方面在逐年下降,农村家庭在子女教育方面的经济负担在明显减轻。
近些年,我市不断加大对教育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有效地治理了教育乱收费的现象,并且认真落实减免中、小学学杂费等措施,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我市农村居民人均教育文化类支出及其所占当年生活消费性支出的比例均呈逐年下降趋势。
据国家统计局新余调查队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6年农村居民人均教育文化服务现金支出为326.59元,占当年整个生活消费性支出的12.71%;2007年为241.28元,占当年生活消费性支出的7.56%;2008年为229.42元,占当年生活消费支出的7.25%;到了2009年为176.71元,仅占当年生活消费性支出的4.58%。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此项惠民政策达到预期效果。教育文化费用支出的逐年下降,使我市农村居民家庭子女教育方面的经济负担明显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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