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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日报]市职教中心做好学费补助款发放工作 |
| 来源:新余日报 |
作者:廖志伟 |
发表时间:2010/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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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前后,451名市职教中心的新余籍2009届毕业生纷纷来到学校办理学费补助款领取手续。
根据新余市职业院校学费补助管理办法和余府办发〔2009〕19号文件精神,户籍在本市辖区内的初、高中(应、历届)毕业生就读本市职业院校,从2009年起取得江西省职业院校毕业证书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学费1300元,其中,初中毕业生每生补助2年,高中毕业生每生补助1年。
市职教中心非常重视此项工作,春节期间就安排人员用电话、短信、校园网等多种形式通知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安排专人值班,随时为返校学生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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